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篇一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根據運輸能力與國家物資挑唆計劃和公路運輸治理的規定簽訂。
【章名】第二章 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五條 承、托雙方根據需要,可訂立年度、季度、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亦可按貨物的批量訂立運輸合同。年、季、月度貨物運輸合同簽訂后,托運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承運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運輸計劃。運輸計劃是貨物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屬于國家指令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必須根據國家平衡下達的指標簽訂;屬于國家指導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參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結合承、托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
第七條 代訂運輸合同,要有委托單位證實。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單位名義簽訂,對委托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運輸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目及包裝標準;二、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具體地址;三、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四、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五、貨物的交接手續;六、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八、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違約責任;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長大、粗笨貨物、危險品和國家限運以及需要辦理檢疫、商檢、海關、公安、監理手續的貨物,交運前,托運方應提供有關機關的準運證實。
第十條 貨物交運時,托運方應按合同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雜費。運雜費的支付辦法,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托運方的義務:一、按合同約定時間預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方正常通車條件;二、負責裝卸時,應預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三、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設備,按規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分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四、托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方提供貨物說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用度。承運方的義務:一、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目、起止點,公道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二、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三、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扎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四、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做到責任分明。一、托運方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并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承運方確認無誤后,應在托運方發貨單上簽字;二、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后,收貨人和承運方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承運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注清楚。
【章名】第三章 運輸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三條 運輸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四條 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分核準。
第十五條 因自然災難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方應及時通知托運方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復。
【章名】第四章 違反運輸合同的責任
第十七條 承運方責任:一、由于承運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二、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并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三)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四)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五)托運方的過錯;(六)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方責任的;(七)其他經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三、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四、假如托運方或收貨人證實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治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第十八條 托運方的責任:一、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二、由于托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一)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二)錯報粗笨貨物重量;(三)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制作標志。三、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托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托運方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 違約金、賠償金的規定:一、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二、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污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商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規定。三、造成車輛、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四、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第二十條 承、托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越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旬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內處理。
第二十一條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后旬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章名】第五章 運輸合同糾紛的調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條 承、托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分調解,或申請合同治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章名】第六章 運輸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對本轄區的運輸合同進行檢查監視。
第二十四條 凡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都應定期向交通運輸主管部分書面報送履行合同的情況,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不適用于涉外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托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賬號:
開戶行:
電子郵箱:
電話: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開戶行:
賬號: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托運
1.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托運單》(附件),明確托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以及詳細地址和聯系方法。
1.2甲方托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給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溫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并可以運輸。
1.4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承擔相應的費用。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以及經營許可證,并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并安全的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不論運輸情況如何變化,都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完成。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系,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嚴格執行甲方的處理意見。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并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不得將有化學類、、污染類、氣味揮發性等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與甲方貨物拼裝于同一車輛運輸。
2.5乙方不得將甲方托運貨物另外委托第三人運送。
2.6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且乙方應及時調度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7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于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員均為乙方代表,因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明細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約定的價格保持不變,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要求提高價格或者降低服務質量,否則視為單方面違約。
3.3 乙方應當于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于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當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后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后的6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賬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性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運輸車輛應是:
a、全封閉箱行車:()
b、非全封閉箱行車:()
c、保溫車:()
d、其他:()
5、交貨方式及期限
5.1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負責貨物的裝卸,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在得到甲方的認可后,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乙方若要在交貨期先前交貨,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貨人并得到認可。
5.4 貨物運輸到達后,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下達派車任務時應填寫《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終端設備向乙方下達委托,通知乙方按規定時間上門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并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并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后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若簽收單遺失、未簽字或未蓋公章的,甲方可拒付運輸費用。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后的3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還簽收單,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相應延遲支付運輸費用。
7、保險
7.1乙方應對托運貨物辦理保險,保險費用包含在運輸費用之中。
7.2對于保險責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賠額的損失,乙方應在保險公司賠款結束后 日內,向甲方補足差額。
8、權利義務
8.1甲方有權約定保證金。在簽訂本合同一周內,乙方應將5萬元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用于乙方未能支付違約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戶簽收依據的運輸訂單金額。若無此類款項,保證金在本合同終止后一周內全部退還乙方。
8.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和貨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b、戰爭、、罷工等。
10、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a、任何一方由于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范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11、違約責任
11.1 甲方故意隱瞞,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 乙方擅自將甲方托運的貨物委托第三人運送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全部損失。
11.3乙方擅自將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拼裝到同一車運輸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全部損失。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的,致使逾期到達目的地的,逾期一天,應按貨物價款總額的 %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因逾期交貨產生的全部損失。
11.6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實際不能履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貨物價款總額的 %。
12、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說明:本條款適合協議一方或者雙方均在上海的企業/個人使用,如果雙方均不在上海的企業,可以選定當地的仲裁機構或者法院進行訴訟。)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
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貨物托運單
托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
包裝式樣
件數
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
重量(公斤)
托運總噸位
每件
最重件
實重噸
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托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人未按托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范本五 篇二
托運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托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復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并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后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后,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貨物的基本情況
第五條運輸要求
1、保證貨物的質量,防止變質,其中四季豆怕壓。
2、承運人裝貨:_______、
3、合同簽訂后六天發貨、8天運到;
4、衡陽正大有限公司憑領貨證在貨款交清后取貨;
5、如發生時間上的違約,除可免責條件外,其余違約均按運費的3%進行賠償;
6、如有貨物損失,則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注意報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托運人負責處理,并提供有關有效證件,并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2、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運輸合同 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3、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甲方責任
1、運輸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5、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1、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建行支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6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道路運輸協議書 篇四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我★www.huzhidao.com):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xx】年第2號令)及其他相關交通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及濟寧市東郊熱電檢修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運輸過程中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裝設不齊全或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3、運輸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干,不聽從甲方及裝卸地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公路運輸合同 篇五
原告:XXX,男,19XX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XX區XX新村西街15號2單元1室,電話:132XXXX.
被告:XXX有限責任公司XX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XX市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經理 電話:XXXX
案由: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貨物損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簽訂了貨物運輸合同,由被告為原告運輸配件貨物從XX市到XX市并負責代收貨款3700元。在運輸途中由于被告的過錯,致使原告托運的貨物丟失并造成原告3700元貨款的損失。其后,被告未依法進行賠償,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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