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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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務于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爭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甲方的義務及經濟補償款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雇員、董事、監事、經理、合伙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五、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二
雇員: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
基于我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續存的雇傭勞動關系,今后任何薪金、獎金的調整或提高,以及我今后可能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擔任的其他職務,我,簽字人,特在此表示同意以下條款:
1、秘密信息和專有信息
我同意,不論是在雇傭期內還是雇傭期滿后的任何時間,我都不會出于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向除公司系統內部的適當人員之外的任何個人、商號、公司、組織或其他實體泄露任何公司或其下屬任一商業機構、分支機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秘密信息和專有信息。我也不會利用上述信息為除公司或其下屬商業機構、分支機構、分公司或子公司之外的任何個人(包括我自己)、商號、公司、組織或其他實體謀取利益。
為本協議之目的,本協議中的“秘密信息和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商業秘密、公司的制造成本、現有的或潛在的客戶、客戶名單、市場研究報告、市場策略及計劃、定價方法、財務信息、新產品計劃、產品制造方法、供貨渠道和制造服務、薪資名冊及其他關于雇員的保密資料、程序或方法、或其他任何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情況、書冊、記錄以及可能隨時存在的任何非公開的過程,上述信息均為我在為公司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獲取或得知。
2、不勸誘客戶和雇員
在我與公司雇傭關系存續期間及此關系終止后的一年內,我保證不會對在我離職之前的兩年中公司所擁有業務關系的客戶或公司雇員進行勸服或誘使或試圖使他們離開公司。
3、不保留公司資料
我與公司雇傭關系結束時,我會立刻將我所控制或保管的有關公司業務的所有手冊、信件、記錄、記錄本、價格表、客戶清單、報告和上述文件之副本,以及任何具保密性或專有性的書面材料交還公司,且不對其進行保留或傳遞給其他任何個人、商號、公司、組織或其他實體。我亦同意不保留上述各文件的副本、復制件、影印件或其摘要。
4、索取
我同意,不為個人使用的目的向公司現有業務關系的或今后可能存有業務關系的供貨商、供應商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索取任何禮品、付費旅游、個人目的物、門票或贈品。我進一步認可,違反上述規定將會遭受公司單方決定的紀律處分,直至遭到解雇。上述規定不適用于公司行為規定中所許可的微小金額的非索取禮品或娛樂。
5、發明/開發
我同意,在我與公司雇傭關系存續期間所作的、開發的或構思的任何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發明、改進、發現、配方、程序、技術信息、系統、設計、商標、商品名稱、服務標志和建議(統稱’“開發”),我都將予以保密并以書面形式立即并且充分告知公司,無論該等開發是否已申請專利或可否申請專利,也無論該等開發是我單獨地或與其他人共同完成,或該等開發是我在受雇傭期間或占用公司的時間,或使用公司的材料或設施,或與我在公司工作內容有關的任何事宜相關,或與公司業務中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相關,而該等問題是在我受雇傭期間所知悉或可能知悉的。
我在此轉讓,并同意在我受雇傭期間及離職之后向公司轉讓上述開發的各項權利和權利證明,無論該等開發是否已提交專利申請。我同意,在我受雇傭期間及離職之后,無論何時只要公司要求,我將無償地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受讓人轉讓
(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我對上述開發所擁有的全部權益,并簽署、確認和提交公司認為為此所需的、適合的各項文件,并提供各種協助,包括出具證實某一發明的相關證明,以使公司在國內外充分享有對發明、版權或其他權利以及該等權利的重新授予、續展、延續、分割或延展的權利。
6、非競爭
在我受雇于公司任何單位期間以及離職后的一年時間內,我將不會直接或間接地接受我曾受雇的公司單位的競爭對手的雇傭,或代表他們提供服務,包括任何會使在我受雇于公司任何單位期間所獲悉的公司任何單位的保密信息可能會被合理地認為有益于該競爭對手的第三方,或有益于任何第三方由于其獲得該等信息而成為公司任何單位的競爭對手。
若本條任何部分的規定被認為不可實施,本條應在適用法律所許可的范圍內在時間、地點或范圍方面作以刪減,并使得刪減后的本條規定得以實施。
7、利益沖突
未經公司首席執行官的明示書面授權,我同意我將不會以任何方式作為任何私營企業、合伙、商號、公司或其他組織或實體的股東,其直接或間接地與公司存有競爭關系,或與公司有任何業務關系,或置身于任何與公司存有利益沖突的業務關系。上述同意不適用于對在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或柜臺外市場進行交易的公司的競爭對手、客戶或供貨商持1%以下的股權。
8、雇傭終止
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就任何期限所作的雇傭協議或承諾,亦不應被解釋為以任何方式限制公司或我本人終止雇傭關系的權利。本協議取代并廢除任何及全部的與公司的相關雇傭協議,無論該等協議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也無論是明示的或是默示的。雇傭關系的終止并不解除我本人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該等義務在雇傭關系終止后仍然有效。
9、違約救濟
我認可并確認,若我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或條件(無論是實際違反還是威脅違反),公司可獲得的法律上救濟均是不足夠的。因而,我同意若出現上述情形,除法律所賦予的救濟和權利之外,公司亦有權要求實際履行及/或禁令救濟,上述各項權利和救濟系可累計的。若出現違反本協議第2條或第6條的情形,且由于違約導致公司的客戶流失或雇員離職,各方同意法院可裁決賦予公司在我雇傭關系終止前的五年中最高一年的年銷售額兩倍(針對客戶流失)或最高一年的年薪金水平兩倍(針對雇員離職)的損失賠償。
10、補償
對于上述第6項的規定,公司將向雇員補償離職當月的全額工資,該項補償與以前任何協議中規定的其他補償不相沖突。
11、棄權
未要求嚴格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承諾或條件不應被解釋為對該等條款、承諾、條件的放棄。一次或數次放棄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權力亦不應被認為是對該等權利或權力的任何進一步的放棄。
12、可分割性
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認作無效,該無效條款如同未曾被包含在整個協議之中,應從整個協議中分離出來,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13、約束力
本協議對協議雙方、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以及公司的分支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其受讓人具有約束力。我確認我本人不會轉讓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14、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
15、其他
本協議構成雙方就標題事宜的完整協議,并取代先前的任何協議。除非經我本人和公司授權官員的書面簽署,本協議不得修改或放棄。
我確認,我本人于今日收到并閱讀了本協議,對協議條款我已充分了解,我將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
雇員: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三
甲方: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現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對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每_________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5.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6.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_________。
3.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為_________元。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省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后,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王傷、女工生育等保險)。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 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規定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害的。
3.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競業限制的含義及期限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后,都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中關于保密的規定,履行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和使用其商業秘密信息。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__________________年內(不超過兩年),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后,甲方向乙方在競業限制的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經濟補償。
第二條競業限制與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除另有約定外,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后,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不再受其約束。
3、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額外支付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第三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當履行。
第四條爭議處理及其他
1、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競業限制協議 篇五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為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周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如乙方聯系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遺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競業協議 篇六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甲方的不斷發展壯大,為了不斷的提高乙方的業務素質,為了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推薦的業務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為了保證甲方培養的技術人員不致流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員工自身發展,并進一步加強業務素質的提高,安排乙方到_________參加業務培訓。在業務培訓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費。同時,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學習時間。
二、乙方應珍惜此次培訓機會努力學習,并保證按照此次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認真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后,即應在合理的時間內返回甲方報到,不得隨意在外逗留不歸。否則,因此產生的費用自理,同時按逾期報到的天數做曠工處理。
三、乙方在參加培訓后,應能夠達到此次培訓的目的。如乙方不認真學習,未能掌握培訓中所傳授的知識和技術,則甲方有權扣除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及工資(具體執行可由乙方直接返還給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四、乙方的`權利: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訓期間工資照發福利不變的權利。
五、乙方離開甲方時,關于培訓費用的處理: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于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于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于_________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超過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到期乙方離開甲方時,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_________年的或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超過_________元的,屬于數額較大,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合同。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篇七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篇八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九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乙方受聘于或服務于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甲方給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乙方明白不與甲方競業是獲取以上回報的必要條件。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根據勞動部、國家科委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限制協議。
一、競爭關系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_____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后,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乙方履行本條義務,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三、甲方的義務
1、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后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四、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系,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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