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保密協議 篇一
1、民事責任:違反保密協議首先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又可以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雇員違反保密協議很可能同時侵犯了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實際損失。因此,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雇員承擔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如果保密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違約的雇員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畸高或者畸低,雙方可以要求適當降低或提高。用人單位也可以選擇要求雇員承擔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但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不能同時適用,用人單位只能從中選擇一種。
2、行政責任:侵犯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也可能構成行政責任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工商管理機關還可以責令侵權人將載有商業秘密的圖紙、軟件及其他有關資料返還權利人或銷毀。
3、刑事責任:任侵犯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如有以下行為,并且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員工離職的保密協議書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鑒于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有接觸、了解、利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之便利和需要,為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確甲乙雙方當事人關于保護商業秘密的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結合相關地方規章,簽訂本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涉之商業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開的、能夠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對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合作伙伴等,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也屬于本協議規定的商業秘密。
2、技術信息
本協議所涉之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發戰略、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關鍵算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源程序、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等。
3、經營信息
本協議所涉之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市場信息、客戶名單、分銷網絡、銷售價格、行銷計劃、廣告策劃、競爭策略、采購信息,采購渠道、進貨價格、供應商名單、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資料等。
4、載體
本協議項下載有商業秘密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傳統紙質載體及u盤、硬盤、光碟、網絡存儲空間等存儲介質載體等。
5、任職期間
本協議項下所指之任職期間是指,乙方進入甲方的工作場所、理解甲方指派的任務、或進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計)起至乙方實際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任務結束或離開乙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止(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后一個為準)。
6、離職期間
本協議項下的離職期間是指,乙方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以后的期間。
7、全部經濟損失
本協議所稱的全部經濟損失是指,因一方當事人的違約或侵權行為導致相對人蒙受的以下經濟損失或費用之和,包括但不限于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職責導致的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因商業秘密被泄露而喪失的商業機會中甲方可預見的利益、甲方為了維護合法權利所支付的調查費、公證費、取證費、律師費、車旅費及訴訟費、仲裁費等。
第二條:商業秘密歸屬原則
1、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業務所構成的商業秘密歸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時構成的知識產權也歸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規定,如果一項知識產權應歸乙方所有,可是如果乙方完成該項知識產權時使用了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仍對對前述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如果在申請相關知識產權的專有權時不可避免地要公開相關商業秘密時,乙方必需在對外提交任何有關知識產權的說明前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第三條: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必需對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經過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不得自行或與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業秘密,直到前述商業秘密被甲方公開。
2、若前述商業秘密經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開的,乙方也應繼續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規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情景下,乙方應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及謹慎的態度,并依理性人的標準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乙方應遵循如下的保密行為規范。
(1)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復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與商業秘密相關的文件、電腦軟件、電腦、筆記本、U盤及其它儲存介質、電腦硬件等任何資料與物品。
(2)在離開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場所時,乙方應將其持有的任何承載與商業秘密有關的文件資料、文字資料、光盤等妥善保管,鎖入甲方辦公場所內的辦公桌或文件柜,并確保桌面、影印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公用電腦等處沒有遺留任何前述資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經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將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或資料發送給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場合下,需要經過電子郵件發送前述相關信息或資料的,應當經過由甲方供給的郵件地址發送,不能使用個人的郵箱地址發送。
(4)如果乙方遺失了前述資料或物品,應當立即報告甲方相關主管人員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理解任何外部機構的訪問,向其供給任何口頭或書面的關于商業秘密的任何資料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將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作為閑談話題。
(7)在甲方辦公場所內接待有關客人時,乙方應嚴格禁止來訪客人隨意進入甲方辦公區。
(8)乙方不得自行或誘導第三人經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商業秘密。
(9)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4、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并應當遵守以下競業限制義務:
(一)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業務,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包括以專職或兼職的方式到相關公司工作,或成為相關公司股東等;
(二)不得受聘于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市場經濟主體(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供給勞務、指導、咨詢、顧問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協助他人勸誘甲方其他員工離開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甲方的客戶關系,將甲方客戶引導與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達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戶、正式客戶、已合作過的客戶等);
5、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時,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仍屬秘密部分的商業秘密的保密義務。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之后乙方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商業秘密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7、乙方發現甲方其他工作人員存在不貼合保密規范的行為、不足以保護商業秘密的行為,或已經導致相關商業秘密受到侵害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
8、乙方發現商業秘密或與商業秘密相關的信息已經泄露或受到侵犯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同時,乙方應當采取相應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業秘密進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條:載體控制
1、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了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圖表、數據、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當妥善保管這些載體,確保載體內的前述資料或記錄不會被他人知曉。
2、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隨意移動前款規定的載體,或從前述載體中復制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圖表、數據、報告等資料和記錄。
3、若記錄著與商業秘密有關的信息和記錄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乙方應當在離職或甲方要求時返還這些載體。但當前述信息和記錄能夠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能夠由甲方將相關信息和記錄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相關信息和記錄消除,然后將載體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職責
1、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應當賠償甲方所以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中任一條款時,均應視為乙方嚴重違反了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3、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如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則甲方保留進一步要求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職責的權利。
4、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無論給甲方造成多少損失,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本違約金不視為對甲方的損失賠償,甲方可依據損失向乙方主張賠償職責。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條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乙方的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理的權利。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資料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資料,并完全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特此在此簽章確認。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離職保密協議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科委1995年1月6日發布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文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 技術秘密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是每位職工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發表、使用、許可、出售、轉讓本單位的技術秘密。
第三條 各單位特別是技術業務和科研、人事、組織等部門要把技術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規劃,計劃及經濟責任制,使技術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單位設立技術保密工作小組,由主管技術的領導任組長,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中心為技術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技術管理人員兼管本單位的技術保密工作。
第五條 技術保密工作小組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一、技術保密工作小組職責
1、制訂技術保密工作規劃、計劃、各項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同時負責劃定本單位內項目的密級等工作,并組織實施。
2、研究解決技術保密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3、對各部門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總結評比,并負責對泄密、失密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報及協同調查工作。
4、組織職工學習技術保密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1、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技術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2、貫徹執行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對本單位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及時報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單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協議管理檔案;負責保密協議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
第三章 保密范圍
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技術秘密,是指被列入國家秘密的技術項目和列為企業秘密的項目、由本單位組織研制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不應為本企業外所知悉的,能給本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且本單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圖紙(含草圖)、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配方、樣品、數據、制作方法、技術方案、計算機程序等。技術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術內容,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等技術或產品中的部分技術要素。
第四章 技術保密管理規定
第七條 各單位對載有技術秘密的文件材料、圖紙、磁(光)盤、圖像、聲像等資料及樣品,必須注明保密和密級字樣,并根據密級采取保密措施,歸檔保存,嚴格查閱、借閱制度。
第八條 本單位科技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因業務上可能知悉技術秘密的人員或業務相關人員,必須與法人簽訂包括有保護技術秘密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第九條 在職職工和新調入職工應簽而不同意簽訂包含有保護本單位技術秘密內容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的,本單位將予聘用的不予調入。
第十條 對列入確認為上級和本單位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的計劃任務書或者有關合同課題組成員名單的科技人員,在科研任務尚未結束前要求調離、辭職,并可能泄漏上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或科研任務所涉及的秘密,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原則上不予批準。確有特殊情況需調離、辭職的,需與單位再簽保密協議,并專檔跟蹤履行情況。未經同意強行離職人員,列專檔跟蹤調查,一旦有違規,通過法律程序保護本單位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對本單位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有重要影響的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在離開本單位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業務且有競爭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其它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本本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第十二條 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因各種原因離開本本單位時,其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向該人員重申其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并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人員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
第十三條 人事、組織部門在調入新職工時,應當主動了解該職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科技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在因各種原因離開單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觸的本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秘密,并在此基礎上做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本本單位所擁有的,涉及其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時,應當征得本本單位的同意,并按相關規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費。未征得本單位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保密義務的科技人員依法享有因從事技術開發活動而獲取相應報酬和獎勵的權利。無正當理由,在長時間內單位未支付獎勵和報酬時,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變更或者終止《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單位對外宣傳機構的有關人員在發布(表)新聞、通訊和報告文學作品,以及其他人員對外發表文章時,不得涉及技術秘密的實質性內容,其稿件必須經技術保密主管部門審查,在確認不會造成泄密后,簽字認可方可發表。
第十七條 本單位及各部門檔案館存檔案資料所涉及的技術秘密,應按照《檔案資料保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外單位人員、外商等來本單位培訓、學習、參觀、考察、洽談生意等活動涉及技術秘密的,須報主管部門呈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接待參加訪問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線和范圍進行參觀考察。
第十九條 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中,包括講學、發表論文、參加會議、參觀訪問、提供咨詢、通訊聯系、洽談生意等時,應嚴格保守本單位的技術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載有技術秘密的資料和物品等。
離職保密協議 篇四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_____
一、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_____
1、技術信息:_____技術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_____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_____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范圍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泄露商業秘密信息;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后_________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于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信息;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簽約代表:__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
離職保密協議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為甲方公司員工,擔任 職務,已經知悉甲方及甲方參股公司(本協議以下內容中所稱”甲方”均含”甲方參股公司”)的商業秘密。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為了明確乙方離職后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及甲方參股公司的商業秘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_______________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等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乙方確認甲方已對甲方的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 保密承諾
乙方為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人。乙方承諾從甲方離職后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在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3、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甲方。
4、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在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之后,乙方承認甲方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乙方承諾給予保密。
第四條 保密義務的終止
1、甲方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簽訂時間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員工離職的保密協議書 篇六
本協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
1,[披露方](以下稱“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稱“接受方”)簽訂,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稱為“雙方”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后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并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
(ii)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于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于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系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雇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準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于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咨詢單位或雇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該資料,或者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毀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
(ii)并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系。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并同意,對于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雇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并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里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8.對于雙方爭議,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披露方][接受方]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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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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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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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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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員工離職的保密協議書 篇七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服務關系結束后,公司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4)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并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至少相當于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保密協議 篇八
甲方(單位):
乙方(員工):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在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及技術秘密,以及競業限制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均屬于甲方所享有。
第二條乙方承諾,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員工)知悉上述秘密信息,也不得在離職后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三條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同意,未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
第五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六條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第七條本協議書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
第八條本協議書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第九條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其在甲方工作期間年收入的違約金。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因本協議書產生的糾紛,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住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日期: 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離職保密協議書 員工離職保密協議書 篇九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保密項目:
乙方因參與甲方關于 項目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范圍包括:
1、印刷信息:
包括印刷內容、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使用手冊、技術文檔、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
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系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通過與項目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項目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采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復制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該項目之商業秘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項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請對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后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款所列。
3、本條第2款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該項目商業秘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1%作為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職保密協議 篇十
我了解有關保密法規制度,知悉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本人莊重承諾:
一、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保密規章制度和企業保密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和xx單位商業秘密;
三、已全部清退不應由個人持有的各類國家秘密載體和信息商業秘密載體;
四、未經酒店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xx單位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
五、自愿接受脫密期管理,自離職之日起一年內服從xx單位的保密監管。
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公司相關處罰和法律后果。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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