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合同 篇一
合同編號:
甲方(轉出方):身份證號:
住址: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住址:聯系電話: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甲方同意將其承包村組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情況及轉讓期限
轉讓土地名稱為:,總面積:畝,四至界限為:。
轉讓土地期限為年(注: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二、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轉讓報酬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選(1)、(2)方式的,乙方應于當 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1)按實物折值計算,每畝地年報酬相當于斤小麥(或玉米、稻谷等)的價值,年總報酬相當于斤小麥(玉米、稻谷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2)采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報酬元,當年共計元。從第二年起,以第一年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3) 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轉讓報酬元。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訂前由甲方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應經發包方書面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地塊上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3、轉讓期限不是全部剩余承包期的,不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轉讓期以外時間,甲方恢復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
4、轉讓期限為全部剩余承包期的,甲方應申請辦理中止原土地承包合同,注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5、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的轉讓報酬,同時承擔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6、轉讓期限內國家有關土地和種植作物的補貼由乙方享有。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轉讓報酬,按月支付應付總額‰的違約金。逾期個月未支付轉讓報酬,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因變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另一方勸告無效時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擔給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解除合同給無責任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其他約定
1、若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其安置補償費的享受權,不是全部轉讓剩余承包期的歸甲方,全部轉讓剩余承包期的按乙方與發包方訂立的土地承包合同確定。
2、變更、解除本合同須雙方協商一致。如遇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征得對方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相關補償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項處理:(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各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發包方意見:
發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二
轉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轉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轉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轉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轉包土地位于 ,面積 畝,四至: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將該土地發包給乙方轉包耕種使用。
二、轉包事項
1、轉包期限:該地早期由甲方與七級鎮東金村委會承包三十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今經雙方協調、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 年(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轉包費用
轉包費用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后,由乙方對該轉包土地繼續耕種,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擔。
3、雙方在簽訂轉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將轉包土地正式交付給乙方。
三、轉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各類農作物及經濟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包金。
3、甲方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權屬清楚,甲方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若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處理解決期間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如因土地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維護乙方的土地轉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提高轉包金,不得重復轉包該土地。
5、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轉包的土地。
2、享有轉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六、國家建設征地補償
因國家建設征地所獲補償金,屬土地補償款部分,歸甲方所有,屬地上植物等附屬物的青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期滿財產處理
本合同期限界滿,轉包土地上的作物仍歸乙方所有,在雙方不同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半年內處理完畢地上種植的作物。
八、違約責任
轉包期內,除國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轉包合同,不得將轉包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甲方應收轉讓費用的二倍。
九、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到村委會進行土地轉包備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辭本合同無法履行,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二倍轉讓費用。
十、其他條款
1、本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聊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合同 篇三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__鄉鎮__村__組(戶主姓名)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_____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于:_____。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___畝、魚池___畝、山地___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后每年春節前付___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田塊序號田塊名稱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流轉面積(畝)質量、等級水田旱地其它
合計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
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
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
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方承擔。
3、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4、在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鑒證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鑒證經辦人: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什么是土地流轉 篇四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2004年,國務院頒布《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明確了關于“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的規定;2014年,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要求大力發展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五年內完成承包經營權確權。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土地流轉合同 篇五
轉讓方:____
受讓方: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鄉____村____組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為____。
2、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為___時間為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乙方代表人: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____
鑒證單位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合同 篇六
轉包方:惠安縣螺城鎮溪南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泉州市中田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流轉,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甲方受村民委托把承包地轉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雙方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承包地塊面積和用途
乙方承包地塊位于螺城鎮溪南村。(具體地塊地界東西四至有甲方向村民丈量的地形示意圖經雙方簽章附后)。承包面積418畝,用于承包經營種植農作物。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5年,自20 年8月1日起至20 年7月31止
三、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承包實際面積,每畝每年付承包租金壹仟元、付村集體管理費每年每畝貳拾元,合計應支付租金和管理費人民幣肆拾貳萬陸仟叁佰元。政府種糧直補款歸原農戶所有。協議簽訂后即支付首年度租金和管理費,以后年度租金和管理費在每年8月1日前支付。協議簽訂后于2010年8月1日前支付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承租期間中斷不能退還,承租期第五年可抵50%租金,余款在租期滿后5日內全部退還。
承包金和管理費5年不變,不作調整。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土地經營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協議義務。
2、甲方負責村民承包地的組織集中,與原承包地村民簽訂流轉協議,在轉包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承包期限內,甲方出租承包地的村民對政府發放種糧補貼的享受歸甲方并根據相關規定發放給村民。
4、承包期限內,如乙方變更農業用途和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地,保證金不予退還。
5、甲方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期間,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應及時負責協助配合辦理。
6、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在乙方付清承包金1個月內把承包金發給原承包地的村民,并做好村民承包地轉包工作。
五、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
3、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4、乙方應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耕地,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不得棄耕拋荒。
5、承包期間內,各級政府扶持種植大戶承包流轉的獎勵補助資金由乙方領取。
6、協議期滿后,如甲方繼續流轉承包,乙方具有同等條件優先權。
六、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承包期內,如承包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征用,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土地和青苗補償費的發放按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乙方承租土地后,應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只能耕種經濟作物,不做他用。
3、在承租經營期滿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
七、 違約責任
1、乙方若沒有按時支付租金,應加帶滯納金每月2%,超過兩個月,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地,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代發給出租地村民。
2、在承租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或中期追加租金,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8萬元,并協助處理出現的與經營有關的事項和治安情況。
八、 本土地流轉承包協議方案公開公示后,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即可生效。
九、為了方便乙方順利開展工作,不盡事宜按此補充協議為據。
該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簽名) 乙方: (蓋章/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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