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招生簡章 篇一
為確保適齡兒童按時入學,根據《義務教育法》和有關教育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15-2016學年一年級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范圍
1、年滿六周歲(指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學習能力的本轄區戶籍和符合條件非本轄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學校計劃招生8個班,人數500人。
2、招生范圍:XXX社區和符合條件非本轄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計劃
本年度根據適齡兒童統計,學校計劃招收8個班,招生人數500人。
三、本年度畢業班情況
本年度我校畢業9個班,畢業人數492人。
臘山街道XXX小學
2015年3月6日
小學招生方案 篇二
招生計劃
全市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11.6萬人。
招生入學規定
(一)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
為履行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形成學年度適齡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要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明確有關法律規定和違法追責說明;要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重點做好殘疾兒童、特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入學。小學一年級學生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秋季學期開學前,除經教育、殘聯、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聯合評定的不具備接受教育能力兒童外,做到應入盡入。
(二)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
各區市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學生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科學劃定片區范圍,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各區市要通過比對分析轄區內在園幼兒、在校小學生、戶籍及常住外來人口適齡兒童少年數量等多種因素,于5月中旬完成分片區適齡兒童就學需求測算。在此基礎上本著就近入學原則,劃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或范圍。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嚴格按規定招收足球后備人才。
(三)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對于報名學生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小學按身份證號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長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隨機派位招生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堅決杜絕掐尖行為,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必須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區或范圍招生,不得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或按照隸屬關系統一管理,招生范圍限于審批地,學校提前申報招生計劃、招生方案,由審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其基本辦學條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審批;未完成招生計劃經相關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同意,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可跨區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圍。
(四)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保障工作
各區市要加強教育適齡人口變化趨勢研判,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合理確定入學條件,保障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相關區市要在新建學校片區穩妥實施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解讀、信訪接待、問題解決等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為主。
(五)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讀
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對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按程序辦理學籍。青島市盲校、青島市中心聾校、青島市晨星實驗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小學招生工作
(一)明確主體責任
小學招生由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并落實招生工作方案。
(二)全市公辦、民辦小學實行同步招生
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按身份證號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學生全部錄取。電腦派位未予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學條件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未滿招生計劃的相對就近的小學就讀。已實行積分入學的公辦小學仍按原政策執行。
(三)提供便捷化服務
各區市要做好招生信息化平臺建設,進一步優化工作報名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做好學區劃分、報名條件審核等入學指導,為廣大學生家長提供個性化、便捷化服務。2020年,各區市小學報名入學使用各區市招生網站。適齡兒童的家長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戶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學條件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網站,真實、準確地填寫信息。
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市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審慎制定招生辦法,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加強風險評估,重大改革措施和群眾關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會告知,做好政策宣傳解讀。招生片區或范圍涉及較大調整的,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平穩有序。
(二)嚴格控制班額招生
各區市要持續擴充城鎮義務教育學位資源,加大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力度,加快推進已建成學校投入使用,持續化解大班額問題,原則上要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
(三)做好政務公開政策宣傳
各區市和學校要就招生入學的關鍵政策、關鍵環節、關鍵時點和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政策咨詢、宣傳釋疑工作。各區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于5月22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各區市于5月下旬通過政府的網站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政策、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條件、咨詢電話。各區市招生政策網址鏈接報市教育局,將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四)全面強化監督問責
市教育局設立規范中小學招生行為公開舉報電話(85912178)。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要嚴格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未實行100%隨機派位錄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任。
小學招生方案 篇三
為了進一步規范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維護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xx〕1號)、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晉市政發〔20xx〕39號)等文件精神,制定20xx年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經晉城市規范市區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批準,現予以公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少年兒童的教育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制度和運行機制,依法保障適齡少年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維護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義務教育劃片免試、相對就近及房戶一致優先入學原則,結合市區教育資源,切實保障適齡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合法權益。
(二)堅持“兩為主”原則。按照《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5號)文件要求,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規范有序、簡化便捷原則。嚴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學招生“十項禁令”,建立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誠信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強化過程管理,規范招生秩序,優化報名流程,簡化報名手續,保持招生政策延續性,實施陽光招生,逐步實現群眾“最多跑一次”,努力提高群眾滿意度。
三、招生辦法及步驟
(一)小學段
小學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試、劃片、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采取“網上登記+學校驗證錄取”的辦法進行。具體步驟為:
1、招生對象
在城區行政區劃內實際居住,且年齡滿6周歲(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網上登記
8月5日至9日,在“晉城市20xx年市區小學一年級信息登記系統”進行信息登記。監護人要如實進行信息登記,保證信息真實性,凡填報虛假信息和未登記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后果由監護人自負。網上登記截止日期為8月9日24時。
8月15日至23日,由監護人在“晉城市20xx年市區小學一年級信息登記系統”打印《晉城市20xx年市區小學一年級信息登記表》。
3、學校驗證錄取
8月17日至xx日,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到戶籍所在地對應服務片區的學校進行驗證。驗證時攜帶如下證件:
(1)《晉城市20xx年市區小學一年級信息登記表》;
(2)戶口簿;
(3)和常住地戶口簿地址一致的房產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收據等);
(4)預防接種證和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單。
驗證后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學校根據學位情況進行錄取。
8月22日至23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選擇到居住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小學進行驗證。驗證時攜帶如下證件:
(1)《晉城市20xx年市區小學一年級信息登記表》;
(2)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居住情況證明材料(居住證/流動人員服務管理卡);
(3)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創業就業情況證明材料(創業就業證/勞動合同備案表/營業執照等);
(4)預防接種證和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單。
驗證后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學校根據空余學位情況,按照《居住證》等有效證件簽發時間順序進行錄取。
非城區戶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4、辦理緩學等情況
城區戶籍因身體狀況等需要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在學年開始前提出申請,報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核準備案。緩學期為1年,緩學期滿如不能就學,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
申報材料:
(1)延緩入學申請書;
(2)戶口簿;
(3)縣級及以上醫療單位等證明材料。
(二)初中段
初中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原則進行。具體步驟為:
1、審核
凡參加20xx年小升初的學生,必須是在晉城市教育局及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基教科運行的“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注冊備案的六年級學生。市區各小學校組織學生認真填寫“晉城市城區小學生信息一覽表”。
具有市區戶籍的六年級學生提供:
(1)和現家庭常住地址一致的戶口簿;
(2)學籍卡;
(3)和現常住地戶口薄家庭住址一致的房產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收據等材料);
(4)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或法定監護人)和現家庭住址二者一致(戶口簿和房產證戶主為孩子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
(5)持有市區戶籍,現小學在外地就讀,且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注冊,原就讀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確需回市區就讀初中的學生,其監護人要向晉城市規范市區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提供“個人就學申請、原就讀小學義務教育證書、學籍卡、市區戶籍及現住地房產證”等材料,于7月15日至31日到晉城市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基教科登記。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
(1)父母雙方市區現居住地1年以上居住證、房產證明或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2)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就業創業證;
(3)父母雙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合同文本必須是規范的勞動合同文本)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納稅依據);
(4)學籍卡。
以上所涉及的證件材料,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供,學校負責收集、整理、審核,審核確認無誤后,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班主任、校長簽字確認,在規定時間內報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基教科。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基教科對各學校上報的學生信息進行匯總、分類作出詳細統計。
2、分配
晉城市規范市區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小學畢業學生統一進行分配,小學畢業學生在8月20日到原就讀小學領取初中入學通知書,并按通知書要求的報到時間到所分配中學報到。具體分配程序是:
(1)持有市區戶籍,且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注冊,市教育局、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基教科備案的小學畢業生,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分配到相應的初中學校。
(2)非市區戶籍的學生,根據《義務教育法》及晉城市教育局《關于2012年應屆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市教基字〔20xx〕22號)文件精神,應返回戶籍所在地接受初中段義務教育,可享受優質高中分配到校指標的政策。對證件齊全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可以分配到相對就近學校就讀,但不享受優質高中分配到校指標。
(3)對城區轄區內的北石店鎮、鐘家莊辦事處、西上莊辦事處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市區購有住房,孩子隨父母居住在市區并在市區內小學就學、在學籍管理部門備案的,法定監護人應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戶籍證明、市區內房產證,在原就讀小學進行登記,各小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基礎教育科進行申請登記,可分配到相對就近學校就讀,但不享受優質高中分配到校指標。
(4)具有市區戶籍、學籍的學生,因市區公益性建設、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住址發生變動的,學生監護人要充分考慮就學因素(在服務范圍內就讀并符合其他有關規定,可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選擇在學生戶籍所在地所屬學校服務范圍內居住(若跨區域租房就學不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憑戶口簿、拆遷證明和現住地所在社區或居委證明,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分配到相應的學校。
(三)相關材料認定時限
本區初中、小學新生招生中涉及的學生戶籍、房產證明(學生或其直系親屬自購且持主要產權的居住類房產)的統計基準日為20xx年6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1、招生工作在晉城市規范市區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領導組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全程參與管理、監督、指導、協調,處理招生工作過程中所遇到的情況和問題。嚴格控制市區中小學班容量,小學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原則上不超過50人,確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學工作的公平公正。
2、市區中小學校繼續實行集團化辦學模式,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大力推動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效緩解市區中小學班容量過大的壓力。
3、實行電腦配位陽光編班。各中小學校8月25日前要把本校今年新生班級的班主任教師、任課教師花名通過合理搭配,均衡配置,以班編組,上報晉城市規范市區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備案(市直中小學發至jcsjyjjjk@郵箱,城區中小學發至xxx@郵箱)。8月28日,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所屬學校,集中時間、集中地點,把學生按男女生比例編排后輸入電腦,實行電腦配位,隨機編班。由班主任為代表現場抽取所帶班級,當場公布、當場張貼在學校公示欄內,確保9月1日正式開學。
4、嚴格落實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十條禁令”,市區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具有本學校服務區域內城區戶籍的學生入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重點糾正違規不按就近原則安排入學、隨意接收擇校生、超規模、大班額、虛假招生宣傳等違規行為。堅決從嚴查處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的行為。對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憑借職權,干擾正常招生工作,影響學校教學秩序的單位和工作人員,將依法依規實行問責追究,絕不姑息。
五、其它
1、各小學校在“晉城市20xx年市區小學一年級信息登記報名系統”中被錄取的一年級新生,由錄取學校統一注冊學籍,未經在系統錄取的將不予注冊。
2、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本方案所規定的相關時限內,督促適齡兒童按時報名入學。
3、民辦中小學校要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嚴格按照規定軌制、班額進行招生。各民辦學校原則上在城區范圍內招生,不得跨區域招生。
4、各學校要依法保障服務范圍內能夠接受普通教育隨班就讀的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就近入學,實現“零拒絕”。
5、烈士和現役軍人子女、市(區)政府引進的高級人才子女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6、招生工作期間,晉城市規范市區中小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設立咨詢電話:2250412(城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2xx6xx9(市教育局)提供招生政策咨詢服務,方便廣大人民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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