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是一份在結婚前簽訂的文件,用于規定和約束雙方在婚姻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它通常包括財產分配、債務分擔、子女撫養、家庭支出責任、離婚條件等重要事項。婚前協議書旨在確保雙方在婚姻關系中享有公平待遇,保護各自的權益,并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糾紛。
婚前協議書1
為了保護曾經美滿的家庭,為了挽救誤入歧途的男人,為了維護男女雙方的權益,最大程度上為婚姻保駕護航,準夫妻雙方經誠意友好及平等原則,婚前協商簽署以下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簽名即終生有效,雙方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協議自協議簽訂日起即為永久不可撤消及永久不可更改之協議。
男方:身份證號碼
女方:身份證號碼
經濟:
1、婚后兩人的任何收入(包括贈與)均視為雙方共同財產,由老婆負責統一管理調度。老公不許藏私房錢,如有發現,扣掉下一個月的零用錢,老婆可以給與適當的懲罰;經濟權力完全由老婆負責,老公可以給與適當的意見,遇到分歧,協商解決,未果,以老婆意見為準。(考慮到老公工作繁忙,壓力比較大,為了不讓你分心,能夠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上,給家里帶來更大的財政收入,家庭理財這個艱巨的任務就由老婆來承擔吧。)否則視為藐視雙方婚姻關系。感情:
1、我們將成為終生的朋友、伴侶、唯一的真愛。我們承諾,從今時直到永遠,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成功或失敗、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任何的環境下都敬重對方、疼愛對方,分擔對方的快樂和憂愁。除了死亡之外,永遠不與對方分離。我們承諾,我們將毫無保留的相愛、以愛人為榮、尊敬對方,盡己所能滿足愛的需要,在危難中,保護對方,在憂傷中相互安慰,在身心上共同成長,我們承諾將對愛永遠忠實。
2、如果老婆不開心鬧別扭,老公要哄老婆開心,不能不理老婆。無論誰對誰錯,一旦發生爭執,老公必須無條件先給老婆道歉。萬一發生嚴重后果,視為藐視雙方婚姻關系。
3、無論什么情況下,老公不得與老婆吵架,不得對老婆發脾氣、大聲說話,更不能打老婆;若不得已雙方因任何原因發生爭執爭吵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離家出走,如有違背,視同藐視雙方婚姻關系;
4、保持輕松溝通,每天晚上睡覺之前相互交換當天的心情,并一起計劃明天的生活。不準有事情瞞著老婆,最好能夠有什么說什么,發生什么就馬上告訴老婆,哪怕只是發生的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否則視為藐視雙方婚姻關系。
5、老公不能夜不歸宿,遇到加班、應酬等情況不能按時回家時,要及時通知老婆;外出時要注意隨時匯報行蹤,出現手機沒電的現象要提前匯報。否則視同因對方過錯破壞雙方婚姻關系。
家務:
我們在互敬互愛的前提下,本著民主、平等、透明的原則,共同承擔家務,互敬互愛,為家庭的建設不遺余力,但家里維修等粗活重活無條件歸老公。所有家務平均分配,自覺完成;每周至少一次大掃除,如果沒有鐘點工,老公要按照老婆的指令工作。
孩子:
1、妻子對生育后代與否有決定權,丈夫有建議權,如有違反,視同因對方過錯破壞雙方婚姻關系;如計劃生育后代,雙方須提前一年開始做好優生準備,老公要戒煙戒酒至少一年,老婆孕育孩子是很辛苦的事情,在此期間,如果老婆心情不好,老公應當表示理解,并且無條件包容老婆。否則視為藐視雙方婚姻關系。
2、妻子有權決定孩子的養育方式,如有違反視同藐視雙方婚姻關系。
3、若女方由于自身的健康狀況等種種原因而不能生兒育女或不如男方所愿育男育女,男方不得以各種理由進行借腹生子、休妻、擅自另結新歡,或搞婚外情,或包二奶等;若由此而引起爭議或最終離婚,男方的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且離婚后男方收入的50%做為對女方的生活費,直至女方再婚或自然人一方死亡。
4、如育有小孩,男方對孩子和老婆即具有終生撫養義務,即使離婚,男方收入的70%也需交于孩子的母親作為老婆和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孩子享有全部的財產繼承權,即使男方再婚或另又生子,所有財產繼承權歸前妻孩子所有。
雙親:
孝敬彼此的父母長輩,無論什么情況下,不得對對方的父母無禮,否則,視同藐視雙方婚姻關系。
外交:
老公必須每年帶老婆出去旅游一次,距離200公里以上;否則,視同藐視雙方婚姻關系。
出軌:
1、一生對老婆忠誠。不包二奶,不紅杏出墻,不談論其他女性,不主動與其他女性交往。
2、婚后老公如無視婚姻責任,與第三者交往或發生性關系等出軌行為,老婆可視其為同意離婚并同意放棄夫妻名下所有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凈身出戶;離婚后不得帶走家里的任何衣服物品(其本人內衣、個人證件證書除外),由此婚姻關系產生的撫養、教育子女責任與費用仍須雙方共同承擔。離婚后,男方收入的50%-70%做為對女方/或和孩子的撫養費。
離婚:
根據本協議條款界定:
1、凡一方出現藐視雙方婚姻關系情況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睡客房1周或書面賠禮道歉并補償禮物。
2、凡因對方過錯破壞婚姻關系導致離婚時,全部財產歸女方,離婚后,男方收入的50%-70%作為對女方/或和孩子的供養費,除非女方放棄。
男方簽字(指印):
女方簽字(指印):
簽訂日期:
婚前協議書2
甲方(女)姓名:
乙方(男)姓名: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于年月日在舉行婚禮儀式。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財產約定
(一)房產
1、甲方擁有座落于房產一處,面積平方米,為權房,由方式取得。(已付元,貸款元,月付元,年還清)□乙方擁有座落于房產一處,面積平方米,為權房,由方式取得。(已付元,貸款元,月付元,年還清)
2、婚后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元,外幣元,股票市值元。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元,外幣元,股票市值元。
2、婚后,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
3、購買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虧損均視作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歸原股票持有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識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知識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
5、婚后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三)貴重物品約定甲方擁有乙方擁有婚后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四)家庭財務
1、登記后,乙方須向甲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2、乙方方將工資卡、信用卡及現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4、甲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并有節余。
5、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并一起商定。
二、相互忠誠義務
(一)雙方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按以下辦法解決:
1、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系。
2、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3、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家庭暴力參照以上辦法解決。
(二)對于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1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
2、3和4款中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的.,亦作背叛認定。
1、與異性發生親密關系。
2、與異性關系曖昧。
3、與異性接觸頻繁。
4、與異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三)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
(四)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系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并征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三、信任尊重
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么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回應,解釋,消除疑問。
2、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著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翻舊賬,不消極。
3、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說明,解釋。
4、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么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5、在婚后的磨合期、3年后的問題期和“7年之癢”要重點預防發生大家熟知的感情問題,并要安全平穩地度過甲方40歲的這道易發情況的關口。在信任的基礎上,相互督促,及時溝通。
四、生活態度
雙方對待婚后生活,繼續堅持二十四字原則:愛財有道,不貪不賭;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輕松工作,智慧賺錢。
1、要有積極樂觀的態度和有科學健康的方法,并確保家庭民主。
2、在家庭遇到困難時,不要對生活抱消極態度,要用積極樂觀的態度,共同克服困難,度過難關。
3、在健康的前提下,要相互尊重對方的生活習慣,接受對方具有個性的生活方式。
4、雙方對待金錢方面,少掙少花,沒錢不花,花錢不是最重要的,沒錢花能讓自己開心才是重要的。
五、子女撫養和待人
(一)同意婚后子女從□父姓□母姓。
(二)雙方對子女的教育負有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在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講科學又要講家庭民主。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1、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2、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3、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子女。
4、不得遺棄子女。
5、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三)對子女的家庭輔導,按各自的特長分工。在輔導中,雙方要相互學習,互為促進,共同提高,不能抱有應付的態度。
(四)對親戚長輩
1、雙方父母由雙方共同贍養和照顧,一視同仁,不袒不偏。
2、對待雙方的長輩要寬容禮讓。在出現分歧時,要善于溝通,不要抱抵觸和消極的態度。
3、對方的長輩和親友,都應受到雙方的尊重和熱情款待。
4、與親戚長輩若有矛盾,在不傷和氣和感情的前提下,作為晚輩理應主動忍讓。在緩解矛盾,解決問題中,要積極主動,態度誠懇,不能耍脾氣。
六、責任分擔
1)家務由夫負擔:妻負擔:
1)采買日常用品
2)煮飯
3)洗碗
4)倒垃圾
5)清潔、整理家務
6)房屋之修繕
7)喂乳
8)換尿布
9)接送子女上下學
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2、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干凈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3、家里的一般性事務由乙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4、家外的事務,由乙方出面交涉。
七、特約事項:婚后發現有修改和添加的必要,應及時處理。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月日
婚前協議書3
甲方:__性別(男)生于年月日__身份證:__
乙方:__性別(女))生于年月日__身份證: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雙方自愿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后,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后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婚姻關系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后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六)婚后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__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__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后,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__(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__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男方子女:
女方:女方子女:__
甲方見證人:身份證:甲方見證人:身份證:__
乙方見證人:身份證:乙方見證人:身份證:____
年月日__
婚前協議書4
女方:,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后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后的情況約定如下: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男方婚前有債權x元,債務x元;女方有債權x元,債務x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于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后,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婚后,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于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四條: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于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五條: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對于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后還貸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七條: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后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后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條:雙方結婚后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雙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對于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著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鑒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后財產
第十四條:結婚后,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超過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婚后,按照法律規定屬于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婚后,屬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后有權從夫妻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支付。
第二十一條: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別性待遇。
離婚
第二十二條:在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夫妻生活時,另一方主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為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半,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的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離婚后,無論基于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后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婚時財產處理及補償
第二十八條: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過錯方承諾,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
元人民幣。
離婚時子女歸屬
第三十一條:離婚時,對于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征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若子女年齡小于十周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四條: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五條: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后另一方應當償還,并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婚前協議書5
男方:姓名、年齡、身份證號:
女方:同上
男女雙方經自由戀愛相識談婚,并準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之規定結為夫妻。為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后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財產性權益歸屬及責任的承擔,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處、恩愛互助,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的范圍及歸屬
男方的婚前財產有:
1.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
2.于_______銀行的存款,此款項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應予以返還
3.于_______證券交易所股票
4.債權、基金等其他財產性權利
5.牌號為_______的車
女方的婚前財產有:同上……
二、婚前、婚后財產的范圍及歸屬
1.上述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2.婚后財產的各自收入所得歸各自所有;
3.婚后來源于各方親屬的贈與、繼承所得,不論是否明確歸哪一方所有,均根據來源歸各自所有。
4.婚前由一方購買,婚后繼續由雙方共同供款還貸的物業,該物業產權已署一方名字的,不再增加另一方名字,同時根據雙方投資比例享有該物業,即婚前投資部分由方享有,婚后共同供款還貸部分,按每人承擔比例享有該物業。
三、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
1.婚前各方名下的債權、債務歸各方享有與承擔;
2.婚后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3.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資,不論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
四、共同生活基金的設立
由于雙方的婚前、婚后財產所得主要歸各自所有,為保障婚姻生活的和順進行、應付日常生活開支及小孩撫養費用的需要,同時考慮到男方的收入高于女方,雙方一致同意:男方出資萬元(如8萬),女方出資萬元(如2萬),作為日常生活基金。此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及撫養費開支從基金中支付,不足時按4:1的比例填補。五、本協議自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男方:女方: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婚前協議書6
甲方: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乙方:
(寫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情頭意合,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現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信,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的共識下,自愿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公證機關公證后開始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之后可進行修改或刪減。
4.該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屬于夫妻雙方。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這部分盡量寫的詳細一點,可寫上車子的品牌,型號,購買價,已行駛里程數等。房子的話寫明位于什么市什么區什么路什么小區幾幢幾室,房屋面積多少,購買價多少,現在的市價為多少。如有創業公司的話寫明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等問題。還可以寫上銀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財產有:
(可寫明自己擁有多少的銀行存款,在新房的購置過程中哪些家電是由乙方購買的,新婚時的嫁妝有哪些等等。)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該部分一般的格式為位于什么市什么區什么路什么小區幾幢幾室的房產為甲方所有,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車子同理。甲乙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所購買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擁有。具體條款你夫妻二人可詳細商議)
三.婚后夫妻雙方的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系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2.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應要大寫,如壹萬元整。)
3.夫妻雙方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夫妻雙方均不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四.婚后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細則規定
1.夫妻雙方婚后均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部門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并負有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應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各項義務,相親相愛,互守貞操。
3.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無理由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提出結束婚姻關系的請求,應本著互敬互愛的態度積極溝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瞞和欺騙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懷孕,哺乳期間有權利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夫妻雙方本著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后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并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6.夫妻雙方負有生育、撫養后代的義務,因醫學理由不能生育、撫養的情況除外。(此條可根據你夫妻雙方的自我意愿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雙方生育子女之后,子女的姓名應由夫妻雙方自主商議決定。
8.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如下落不明,發生事故致身體殘疾,亡故等情況的,另一方必須負起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9.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違反前第三款第一項中的忠誠義務,在結束婚姻關系之時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事項應由無過錯方進行決定。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承擔,探視的時間、次數,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屬等問題。
10.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一方可隨時提出結束婚姻關系的請求。另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11.本著創建和諧“大家小家”的意愿,夫妻雙方在婚后有義務參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會或活動。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況除外。
12.夫妻雙方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占。
1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活動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準則。
五.其他條款
1.在該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對本協議增加或刪減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增加在本協議第四款之中。
2.夫妻雙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瑣而細致,在此不進行贅列。望雙方共同建立和諧家庭,美滿婚姻。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兩方各持兩份,政府公證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甲方)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乙方)年月日
公證機關備案專用章:年月日
婚前協議書7
甲方:_______,男,生于_____年月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女,生于_____年月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均無配偶,經朋友介紹認識,雙方相處后自愿結伴生活,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本著互敬、互愛、互諒、互讓原則,經甲、乙雙方及其子女平等、自愿、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共同生活前擁有座落于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房產一處,面積_______平方米,屬甲方個人所有。共同生活后,乙方享有居住權利;但在甲方百年之后,乙方及其子女無權享有居住和繼承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共同生活前各自的財產(存款、家具、生活用品等),共同生活后可以共同使用,但仍歸各自所有,不屬共有財產。
三、甲、乙雙方對各自共同生活前的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分共同生活前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四、甲、乙雙方共同生活后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所得收入除用于雙方共同生活外,其余的仍分屬各自所有。
五、甲、乙雙方共同生活前及之后屬各自的財產在其百年之后由各自的子女繼承處理。
六、甲、乙雙方的后事均由各自的親生子女操辦,若男方先于女方謝世,則女方在男方謝世后應離開男方住房回自己家。
七、甲、乙雙方共同生活后所產生的醫療費分別由自己兒女負擔(男方生病醫療費由男方子女負擔,女方生病醫療費由女方子女負擔)。(面試網)
八、甲、乙雙方共同生活前及之后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甲方子女:乙方子女: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婚前協議書8
一、婚前甲乙雙方同意以甲乙兩方名義在____(銀行)按揭住房一套。
1、房屋的詳細情況如下:
住房產權地址位置:________________x
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________(重要)
2、雙方的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作為該套房屋首付款;并出資人民幣__元作為該套房屋的房產契稅;兩項價款合計人民幣__元(人民幣____大寫),具體以購房首付款發票和契稅發票為準。并以甲方為主貸款人、乙方為保證人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__萬元整(貸款是否下發,房子是否收房)。
二、由于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對于房產的權利歸屬,雙方一致協商并同意:
1、住房的首付款歸甲方一人擁有,其余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即甲
方出資的首付款人民幣__元(人民幣壹拾伍萬捌仟玖佰零玖元),如甲乙雙方出現感情不和而分手,而分割房產時,乙方同意該房產首付款不作為共同分割項,乙方如在法律上對其有分割權自愿放棄,歸甲方所有。
注:首付款占購房總款比:__/__=2x%。即分割房產時,按市場價格的__%付給甲方后,剩余款項按甲乙雙方1:1的比例分割。
2、甲乙雙方共同具有還貸的義務。
房貸每月還款人民幣__元,由甲乙雙方共同還貸,每個月甲方__元,乙方__元。
3、格式僅供參考,其他未盡事項可自行添加
例如:分割房產的方式,歸甲方所有,甲方付乙方錢;或者變賣房產分割人民幣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的本協議,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由雙方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月__日
婚前協議書9
一、總則
1、本協議以雙方自愿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
2、本協議經雙方(老公和老婆)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協議的修改程序:雙方任何一方可提出異議,雙方協商通過后進行修改,并經見證人見證簽字。
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
二、權利
1、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3、夫妻雙方有提出無理由離婚的權利,任何一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時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用人民幣xx年過節有義務參與應當參加對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已促進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5、夫妻雙方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00000.00元(大寫:拾萬圓整)。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須先提出離婚。(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
6、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經濟處罰人民幣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賬戶,有意造成對方刑罰規定輕傷以上時,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00000.00元(大寫:拾萬圓整)。或若對方因此產生了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后共同生活,無過錯方可提出離婚,對方不可拖延。(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情節嚴重交于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六、夫妻個人守則
1、夫妻間不得說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包括與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聯系,借貸,都應及時跟告知對方,以免引起誤會,影響感情。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講的必需是事實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3、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4、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5、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應酬及朋友聚會適量可理解,但堅決杜絕借酒發瘋,如辱罵對方人格,親人,甚至打罵。
6、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相應處罰可參照第五條第5、6點)。
8、夫妻間在任何時刻,均不能子失去聯絡。任何藉口,例如沒有帶電話、電話沒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9、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后依據。
10、夫妻間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12、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了解雙方之喜好,并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3、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14、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15、夫妻間繼續努力上進,不可懶惰墮落。若因個人發展不同步,導致雙方不再有共同語言,非過錯方可提出并讓對方改進,提醒超過三次,仍無進步,對方可提出離婚。
16、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17、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
18、夫妻雙方不得對對方使用暴力及咬、掐、撓、摳、撕、抓等不恰當行為,如發生,不得傷及對方裸露部位。
19、夫妻雙方必須尊重對方家庭成員,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辱及對方家庭成員。
20、夫妻雙方互不干涉對方隱私,保留各自個人生活空間,互不干涉對方的人身和行為自由
20xx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未婚妻):年月日
公正人簽字蓋章:年月日
婚前協議書10
男方(以下簡稱甲方),男,族,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以下簡稱乙方),女,族,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茲因甲乙雙方情投意合,爰訂于年月日在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并本于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雙方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婚后之夫妻住所地為,如日后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愿本于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
意婚后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任之。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
妻負擔:
(一)采買日常用品;(二)煮飯;(三)洗碗;(四)倒垃圾;(五)清潔、整理家務;(六)房屋之修繕;(七)喂乳;(八)換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學;(十)其它。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_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妻負擔。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收入或者元(該款須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婚后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后,由:
□夫每月提供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并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婚后子女從□夫姓/□妻姓。
八、婚后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傷害他人或其他不法行徑;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雙方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損害撫慰金元。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后生效。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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