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到主持稿的地方越來越多,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主持稿是一種實用性比較強的文稿,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農村法制宣傳致辭,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法制宣傳致辭篇1
同志們,大家好: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社會主義法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當今我們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觀念,要懂法律知識。要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對于香港這個有名的法制社會,大家都不會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嗎?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條。無論是在生活中,學習中,還是在工作中,人們都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所以,香港的經濟處于領先地位。人們的文化素質也很高。可見,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否則,就會成為法盲,就會自覺的或不自覺的做出損害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會成員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那社會就會陷入極端混亂之中。那樣社會就無法存在和平發展。人們就無法生活,學習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各種權利就無法得到保護。因此,知法、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了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農村法制宣傳致辭篇2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戶,各位來賓:
早上好!
我代表甘肅時代麗錦物業公司全體員工對長期關心支持我們各項工作的廣大業主表示感謝!對法律進社區活動主辦方甘肅省司法廳、甘肅省廣播電影電視總臺、甘肅省氣象局等單位表示感謝,對今天參與本次活動的各位律師及工作人員表示熱烈的歡迎及衷心的感謝!
《法律進社區》活動是以媒體獨有的服務視角,搭建一個社區綜合法制類服務平臺,通過現場進行律師咨詢、公證咨詢、法律援助咨詢、街道司法所咨詢、氣象資訊、都市調頻現場調查以及普法手冊發放等形式,傳播法律知識,重視了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與法和實踐相結合,讓廣大業主住戶學法、懂法、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普法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活動時間是有限的,短暫的,希望我們學習法律知識的熱情是飽滿的,長期的。通過本次活動掀起我們小區全體業主學法的熱潮,將法律知識普及到千家萬戶,人人爭做守法的楷模,創建明主法治社區。我們再次感謝現場的每一位參與本次活動的工作人員,在金秋十月送來普法累累碩果。在此預祝本次活動圓滿成功!
農村法制宣傳致辭篇3
各位村民朋友們:
大家好!
今天演講的主題是“農村老人的贍養”。
我國一向有“禮儀之邦”的美譽,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俗話說百善孝為先,父母們含辛茹苦把子女撫養成人,并且幫助子女組建自己的家庭,他們所付出的心血是我們所無法估量的,在他們年邁之際,作為子女理應承擔起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根據近幾年的案件種類統計我們發現,農村的老人贍養案件逐漸增多,由贍養引起的如房產分割、侵權、離婚等其他案件數量也呈增長趨勢,這些案件處理不好,將大大地傷害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感情,不但父母的贍養問題得不到解決,父母晚年夫妻生活得不到保障,還會產生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當前我們的養老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家庭養老,一種是社會養老,而在農村家庭養老更是一種最常見的養老方式。通過對以往農村贍養案件的案情分析,我們發現導致農村贍養問題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農村貧困引起的贍養問題。農民務農經濟收入低,只能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加之種植成本不斷上升,農產品價格又不穩定,農民增收不明顯,農村老人的社會養老保障還不健全,引起了部分農村低收入家庭的老人贍養難,尤其是體弱多病的老人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為了撫養子女和子女成家,父母傾其全力,有的甚至將房子、生產資料、繼續以及家里所有的生活歐諾個品全部都分給了子女,自己輪換在子女家里住,有的家庭老人年事已高,病也多起來了,成了子女的“負擔”,使本來就貧困的子女們不堪重負,迫于無奈有的子女只好停止對老人的微薄供養。
二是,家庭分家析產糾紛引起的贍養問題。在贍養糾紛中大多是因分家析產所產生的,有的老人在兒女分家是存在厚此薄彼的現象,導致家庭財產分割不均引發矛盾,人為使家庭成員之間形成積怨,多子女家庭中一個子女對老人不盡贍養義務,其他子女就相互觀望,相互推諉,對老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致使老人的基本生活無法得到保障。這種案例在實際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譬如有個村的村民吳某有5個子女,為家庭矛盾及分家析產導致生活無著落去年過年是還到政府要飯吃,法庭多次調解都收效甚微。老大說老人給老二分的田多些,應該老二養老,老二說老人給老幺分的財產多些,應該老幺養老;老幺說家庭生活困難,自己基本生活無保障,無法承擔養老任務。子女一個個這樣你推我讓,最終受傷害的就只有老人。
三是,贍養義務的承擔存在誤區。相當部分的出嫁女似乎認為贍養父母是兄弟的責任,與自己無關,因而未盡到子女對父母應盡的贍養責任。長久以來,農村的養老問題一直都落在男性后代身上,嫁出去的女兒不擔負贍養義務似乎順理成章,產生糾紛成為必然。
以上這些事由反應出了我們部分農村家庭在老人贍養問題所表現出的:道德觀念滯后、法律知識缺失、法制意識淡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輔助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也規定了: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贍養老人是作為兒女應盡的義務,父母們操勞了一輩子,如果在晚年時期不但享受不到兒女應由的照顧,而且連生活都成問題,那么作為子女不但會受到道德的譴責,更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贍養問題雖然看似簡單,但是引發的一些列社會問題值得我們深思。內睦者,家道昌。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父母都不愿意贍養,家庭內部都不能做到和睦相處,還何談報效祖國。每個人都會有老去的一天,對老人的贍養不單單是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盡到一個做子女的義務,更是給自己的子女樹立一個榜樣。俗話說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師,尤其是在道德教育上。試想一下如果你不贍養父母,在你年邁體弱之時,你的子女又會怎樣對待你。
在座的各位,這次演講的目的不只是單純的讓你們了解一些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通過宣傳教育,破舊立新,掃除封建殘余,讓廣大農民明確贍養父母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農村法制宣傳致辭篇4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我叫__,是本縣幸福社區一名普法員。我能夠站在這里參加演講比賽,心情十分激動,感到無比榮幸。今天,我作“做好普法工作,營造守法氛圍”的演講,向各位領導,同志們匯報自己有關普法宣傳、司法調解方面的工作情況,目的是和大家互相交流,共同勉勵,促進法制建設,共建穩定和諧社會。
我作為一名社區普法員,深知法律的重要性,利用一切工作機會,廣泛、深入、持久地向社區廣大群眾宣傳法律知識。讓社區群眾懂得:法律作為調整公民行為的規范,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與我們伴隨,從呱呱墜地的嬰兒,到白發蒼蒼的老人,無人不在法律的規范之中。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從出生時,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通過宣傳,使社區群眾自覺形成學法、懂法、守法的濃厚氛圍,學法,就是要認真學習國家的全部法律;懂法,就是要掌握國家法律的精神與內涵;守法,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圍與框架內辦事。在學法、懂法、守法的基礎上,要遵紀守法,不干違法亂紀、破壞法律之事;要理智地對待每一件事,不得沖動、魯莽,做出不符法律的事;要時刻審視自己的行為,不斷自律,增強法制觀念,為全社會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不應該消極妥協,更不應該采取違法的方式解決,而是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在做好普法宣傳工作的同時,更注重司法調解、教育矯正等方面的工作,著重做好矛盾化解、停訪息訪工作,為社區減少不和諧因素,增加和諧因素,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我們社區有一位建國前的老軍人,一直享受縣里的低保待遇,去年縣里根據國家政策給老軍人開了工資,所以他的享受低保資格被取消了,老軍人因為此事經常上訪。社區得知此事后,安排我走訪老軍人。我向老軍人講解法律知識,講解國家政策,老軍人對自己經常上訪有所認識。我在走訪老軍人中也發現了老軍人家存在的實際困難,老軍人沒有住房,年紀大無力搞家庭衛生,孫子沒有工作,經濟比較拮據。我把老軍人情況反映給社區,社區積極與縣里協調,給老軍人的孫子安排了工作,今年又為老軍人申請了廉租房,平常經常組織志愿者去老軍人家里幫助打掃衛生,做些家務,逢年過節去慰問老軍人。老軍人看到政府這樣關心他,堅定表示不再上訪了,要協助社區共同做好穩定工作,使社區更加和諧。
各位領導、同志們,法律既是規范公民行為的社會準則,又是維護公民權利的武器,建設穩定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讓人民群眾過上安定幸福生活,需要良好的法制環境。讓我們大家團結起來,大力加強普法宣傳,努力建設法治社會,使我們的社會穩定和諧,每個人快樂工作,幸福生活!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農村法制宣傳致辭篇5
各位領導、各位朋友:
大家好。非常高興能和大家交流法律方面的問題。如今的法制社會,法律與人們的日常生活關系越來越密切(適當舉例),學習、了解一些法律常識對我們的生活大有幫助,不但使自己做到遵紀守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夠以法律為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我為大家介紹一些與《物權法》有關的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這部法律主要是明確物歸誰所有,保護所有人對物享有的各項權利,從而有利于充分發揮物的效用,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法律。物權法所稱的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如我們從超市中購買的商品都是動產,能夠自由移動,房子、道路、橋梁、土地等屬于不動產。物權法具體規定了人們如何行使物權、如何保護物權。下面重點介紹一下我國物權法中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物業管理、相鄰關系有關的法律知識。
一、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給大家舉一個案例:某小區一住宅樓一樓的業主王某對自有房屋進行裝修,期間對承重墻、承重柱打孔以加裝隔層,引起該幢樓其他業主的強烈不滿,認為王某的行為對其他業主的樓房安全造成不利影響,由此引發糾紛,其他業主聯合起訴王某停止侵權、將破壞的承重墻、承重柱恢復原狀。此案涉及到對建筑物所有權的行使問題。有人會問,我自己的房屋,怎么裝修是我自己的事,為什么會有他人干涉呢?這主要是自己房屋中還有屬于和他人共有的部分,在行使自己權利時影響到他人的合法權益。
假如你四十萬元在一住宅小區內購買了一套住房,經過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后給你頒發了房產證,就能證明你對這套房屋擁有法律認可的所有權,你就成了這個住宅小區的主人,房子的主人,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停車場等都與你有關。那么,從法律上講,你的四十萬元真正購買到了哪些權利呢?要弄清這個問題就得明確什么是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建筑物及相關的附屬設施屬于不動產,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這個整體由不同的部分組成,如房屋套內空間、共用樓梯、樓頂、外墻面、樓內安裝的相關設施、小區內的道路、綠地、車位等。這些不同的組成部分,由不同的人享有所有權,有的屬業主獨自占有和使用,有的由部分業主共有,還有的歸小區內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從法律上講,對建筑物享有的權利分為專有權和共有權兩種。
專有權是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獨自享有所有權。具體是指產權證書上登記的屋內空間、露臺、車位等區域。對于專有部分業主享有獨立的所有權、使用權。
共有權,是指由全體業主或部分業主共同享有所有權、使用權。具體指:
(1)法定共有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共用設施,如公園式建筑、供大家休閑娛樂的設施等;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電梯、水箱屬于業主共有。
(2)天然共有部分,即法律沒有規定,合同也沒有約定,而且一般也不具備登記條件,但從其屬性上天然屬于共有部分,具體包括:
a、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
b、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
c、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
d、避難層(指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內發生火災時供人員臨時避難使用的樓層)、設備層(指專用于布置機電設備等的樓層)或者設備間(指在每一幢大樓的適當地點設置電信設備和計算機網絡設備,以及建筑物配線設備,進行網絡管理的場所)等結構部分。
建筑物的外墻面、屋頂、電梯、規劃之外修建的車位等屬于共有部分,利用前述共有部分獲得的收益,應歸業主共有,比如利用外墻面、電梯做廣告、出租規劃之外修建的車位獲得的收益。共有又分全體業主共有和部分業主共有。如小區內的道路、綠地、樓頂平臺、建筑外墻面等歸全體業主共有,建筑區劃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由一般業主共有。樓梯道、一單元內的照明設施等只屬于所涉單元的業主共有,上下樓、或水平相鄰的兩住戶之間的隔墻屬于該兩住戶共有。小區內的會所一般屬于開發商所有。
如何行使建筑物的所有權呢?對于專有部分自然由專有人獨自行使所有權、使用權,如可以自己居住、向他人出租、贈給他人、賣給他人等等。一方面,專有人在行使自己專有權時有權排除他人的干擾和侵害,另一方面,也應當不能對他人權利的行使造成損害。前面所述案例中,王某對自有房屋進行裝修,是對自己專有權的行使,但樓房的承重墻、承重柱屬于業主共有部分,其打孔的行為對整個樓的安全會帶來不利影響,屬侵犯其他業主共有權的行為。如果由此給其他業主造成損害,其應承擔賠償責任。再如《物權法》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犯。如將住宅房未經相鄰其他業主同意擅自出租或自己用于開辦餐飲經營、用于開辦幼兒園、用于商業辦公等,影響了周圍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且帶來安全隱患,還有如裝修房屋噪聲擾民、水管破裂不及時維修使水流影響其他住戶、煤氣泄露發生爆炸影響其他業主安全等等,因此,業主在行使專有權時要合乎法律規定,不能對其他業主造成損害,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共有權的行使情況較為復雜。如果共有人較多時,如何行使往往會涉及到業主的切身利益。為了有效行使業主的共有權,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法律賦予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行使相關權利。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舉例:某小區一居民樓的住戶a將其自有住房出租給b公司做辦公室用房。某天,因房公司辦公室一員工下班時忘關電源,使熱水器燃燒發生火災,大火殃及樓上住戶c,給c造成數萬無的經濟損失,因賠償事宜發生糾紛。在此案中,業主c的損失是因樓下住戶a將房屋出租給b公司用于經營而發生的,直接責任人是b公司,但住戶a將住宅用房出租用于經營,其行為本身給其他相鄰住戶的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威脅,有明顯過錯,所以c有權向a主張賠償,a賠償后可向b追償。
二、物業管理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目前,各個城市的物業管理方面相關秩序不很規范,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的地位不對等,業主缺乏法律意識,因而物業公司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現象非常普遍,此方面的投訴非常多。一方面,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明確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之間的服務合同法律關系這種特征,同時充分發揮業主大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的管理職能,才能正確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平有序的物業管理關系。
三、如何處理相鄰關系
什么叫相鄰關系?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就是,不動產權利人在行使自己權利時有權從相鄰方得到必要的便利,并防止來自相鄰方的危險和危害。同時,對各自所有權的行使也應有所節制,不能損害相鄰方的合法權益。不論是我國的民法通則還是物權法都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舉例:劉老先生住在某小區一樓,樓上居住著一位的年輕人小楊。小楊常常晚上回家很遲,響動聲使老劉難以入睡,老劉就此多次向小楊提意見,兩人因此產生了不愉快。而老劉有養鸚鵡的愛好,他養的鸚鵡很會學人說話。他的鸚鵡一直在陽臺上生活,每當小楊早晨出門去上班,從老劉家的陽臺旁經過時,鸚鵡總會說“大壞蛋,不要臉”、“大壞蛋,不要臉”,時間長了,小楊便心里很來氣,認為是老劉有意欺侮他,當他向老劉鄭重提出將鸚鵡搬到其他地方時,遭到老劉的拒絕,于是兩人的矛盾越來越深。小楊為了報復老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到樓下公話亭拔通老劉的座機電話,什么話不說,只是將網上下載的陰森恐怖的笑聲放給老楊聽,老楊因此弄得神情緊張,不得已向公安報案,后經公安機關偵破為小楊所為。后老劉向法院起訴小楊要求賠償其損失5000元,小楊也提起反訴要求老劉賠償鸚鵡罵他的精神損失費1000元,此案最終以法院的調解兩人握手言和而結束。
再如占用樓道堆砌雜物引起的訴訟等。對于相鄰權引起的糾紛,通過訴訟并非解決的良策,因此,相鄰各方應有一個善良的心態,應有互諒互讓、和睦友好的態度,而不能動輒以鄰為敵、互不相讓,這樣,才會處理好相鄰關系,建立一個和諧美好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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